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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彩券條例修正草案」決定彩券盈餘須設基金 專款專用於福利事項
避免地方政府巧立名目挪作他用
為讓公益彩券更「公益」,行政院政務委員胡勝正昨天表示,政院審查「公益彩券條例修正草案」已決定明文規定彩券盈餘收入必須設基金,專款專用於福利事項,福利事項,而且明文規範,以避免地方政府巧立名目,將款項挪作他用。
胡勝正表示,為讓公益彩券的性質更單純化,也將修正現行條文中的特種公益彩券,如博弈性質的賽馬、賽船、運動性等競技彩券刪除。他說,運動、競技彩券其涵蓋層面較廣、管理項目多,公信力不易建立,且很容易涉及人為因素而引發爭端,尤其是在公益彩券條例中只在一個條文中明訂可以發行,過於草率,因此,決定予以刪除。
他強調,修正內容,為使撥付地方政府的公益彩券盈餘補助款能直接有效運用在社會福利,將明訂由財政部會同內政部共同研擬相關子法,明確界定社會福利的範圍適用。另外,地方政府也必須成立基金予以管理,如果未依規定將公益彩券盈餘補助款確實用於社會福利,經過公益彩券監理委員會審議通過者,將暫停撥付盈餘補助款,直到改善為止。
胡勝正說,未來,如社會認為有需要發行運動彩券,則可以另立法源。
彩券首次民調 七成民眾想一夜致富
根據台北銀行委託中研院進行的調查,發現有七成民眾肯定公益彩券為弱勢團體創造了就業機會,但是對於地方政府能不能善用彩券的收入,推動社會福利,卻有將近半數的民眾都感到懷疑。
這項調查是彩券發行以來第一次,答案揭曉,有67.5%的人都曾想過要一夜致富。調查顯示,有43.9%的人不認為公益彩券對地方政府推動社會福利有沒有幫助。但對於公益彩券,創造了弱勢團體和身心障礙者就業,則有高達70.6%的人表示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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